一、依據115學年度大學「申請入學」招生簡章審查資料繳交方
式及相關規定,各大學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,除大學校系
另有規定外,一律以網路上傳(勾選)方式繳交至甄選委員
會。
二、為利考生預先瞭解並熟悉網路上傳(勾選)審查資料之操作
介面及作業流程,本會特提供「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
統(測試版)」供考生實作演練;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對象:通過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及外加名額篩選之考
生。
(二)開放時間:115年4月10日至115年4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至
下午9時止。
(三)網址:甄選委員會網址
https://www.cac.edu.tw/,選擇
「申請入學」,進入「審查資料上傳」頁面,再點選
「審查資料上傳作業」項下之「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
系統(測試版)」,即可進行審查資料上傳測試作業。
(四)考生若為114學年度各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,測試版
期間(115年4月10日至115年4月15日),登入後可檢視學
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一至第四學期之學習歷程檔案資
料;正式版期間(115年4月30日至115年5月6日),登入後
可檢視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一至第六學期之學習歷程
檔案資料。
(五)應屆畢業考生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一至第四學
期之修課紀錄、課程學習成果、多元表現之檔案資料有
誤,應於115年4月16日中午12時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
讀學校反映,未依限反映者,日後不得再提出異議。
(六)考生若為110學年度以後之畢業生,登入後可檢視學習歷
程中央資料庫第一至第六學期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。
另,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11日研商113學年度備審資料介
接工作討論會議之決議:「110學年度以後畢業之重考生
對於修課紀錄、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有疑義,應於
審查資料上傳測試期間且於畢業高中所定時間內,向畢
業高中提出申請。」辦理。
(七)建議考生使用桌上型電腦或筆記型電腦,登入系統進行
審查資料上傳作業,請勿使用手機及平板電腦登入系
統,避免畫面資訊閱覽或操作不完全而影響自身權益。
(八)為使考生瞭解各大學第二階段甄試審查資料準備方向與
內容,考生可於本會申請入學網站「審查資料準備指
引」專區,連結至各大學網站查詢相關資訊。
(九)測試期間若遇系統操作問題,請於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
時(例假日除外)電洽甄選委員會:(05)2721799。
三、本測試版系統僅供考生實作演練及提前檢視並核對學習歷
程資料是否正確,故考生於測試期間所上傳(勾選)之檔案
不列入正式資料。嗣後,考生仍須依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
學招生簡章相關規定及時程,完成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
繳費、報名及審查資料上傳作業。※測試期間,系統內所
有校系一經確認即不得再進行測試。